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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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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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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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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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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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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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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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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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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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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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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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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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购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并在招标文件中有相关政策条款说明,但不作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专业: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④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外省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的企业备案截图。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审计报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份完税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⑩如是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的企业备案截图。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4月 1 日至2025年4月 7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eb/)
3、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 23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上高路南东升花园
八、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古圳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