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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10标项目
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编号:YC-CGJH-2507-8183(9278)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10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需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0 | m3 | 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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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88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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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2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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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9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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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33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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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124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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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m3 | 598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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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的供应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3.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物资结算方式及结算价
混凝土结算执行浮动价。
混凝土投标单价(A)=投标网价基准价(B)*(1-下浮比例C)
1.投标单价(简称“A”):每方混凝土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含13%税率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基准价B:本次招标混凝土投标基准价取于2025年6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宁波市区对应各规格商品混凝土含税信息价。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3.下浮比例(C):C为投标人按照每月网价下浮的百分比,合同期内,下浮比例不再变动。不按要求报价的,其投标被拒绝。
4.混凝土结算单价(A)=网价(B)*(1-下浮比例C)。
5.混凝土结算单价为含13%税率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1)网价(B):是指《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宁波市区对应供货月份各规格商品混凝土含税信息价。如C10商品混凝土无对应网价,则其网价根据相邻规格差价计算:C10网价=C20网价-(C30网价-C20网价)。
(2)细石砼混凝土信息价有的按信息价下浮结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同等级砼信息价下浮后每立方增加20元结算。膨胀剂及纤维如由乙方提供按同等级砼信息价下浮后另增13元/立方;早强剂如由乙方提供按同等级砼信息价下浮后另增6元/立方。如信息价没有的按同等级信息价下浮后P6另增加10元/立方,P8另增加16元/立方,P10另增加20元/立方。
(3)其他约定:
a.合同结算单价由买卖双方根据上述的计算方法计算后签字确认。
b.合同结算单价确认后,合同人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网价、运杂费、账期内的资金成本),税率为13%,并与合同买方进行对账。
c.供应期:每月1日至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当月15至20日双方进行对账后,卖方7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办理入账。
四、货款的支付
(******银行承兑等我公司可开据票据),若乙方接受甲方开据的票据,乙方自行贴息。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90%,剩余10%在6个月内付清。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基础利率(LPR)计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基础利率(LPR)计算6个月。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委员会仲裁,律师费由双方自行负责,不得向对方主张。
六、技术要求
符合《GB55008-2021》国家标准,如遇国家更新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七、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八、验收要求
1.在供货前,乙方应按照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混凝土技术(配合比、强度、抗渗性能等)要求试生产、制作试块,经甲方选定并报地铁公司和监理单位核准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生产。
2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混凝土到达工地后,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甲方对乙方车辆过磅复核,经甲方过磅复核的混凝土方量按照附件:混凝土容重表(附件一)换算取得。数量验收以乙方实际供货且经甲方签收的数量为准,甲方过磅复核偏差超过1%以甲方地磅数量为准,若乙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1%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超出±1%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同一批次不得连续五车出现负差。若同一批次在验收中发现供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超过-2%或者连续五车出现负差时,则该结算期内供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结算期内所有验收批次单车误差值中的最低值进行统计结算。若过磅复核不存在以上情况,按供方数量结算(同一批次是指同一施工不位使用的混凝土)。
5.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九、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系统截止时间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翔
联系方式:******
邮箱:******0@qq.com
附件一: 混凝土容重表
标号 | 容重(kg) |
C15泵送 | 2290 |
C20泵送 | 2300 |
C25泵送 | 2310 |
C30泵送 | 2320 |
C35泵送 | 2330 |
C40泵送 | 2340 |
C45泵送 | 2245 |
C50泵送 | 2360 |
C55泵送 | 2360 |
C60泵送 | 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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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10标项目经理部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