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 尼发改【2024】19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债券资金及财政统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尼勒克县科蒙乡团结村
******街道环境进行维修改造,新建围墙、安装入户大门、人行道铺装、停车场改造、标志牌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12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18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 (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 、采购、施工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设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项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近******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C类),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以上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须在有效时间内,牵头人提供)
3.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 月13日至 2024 年 12月 17 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 到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易系统******: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23日16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科克浩特浩尔蒙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地 址:尼勒克县科克浩特浩尔蒙古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融合大厦
族乡 B座1127室
邮 编: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 谢国佳 联 系 人:陈佳东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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