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7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0-00251 项目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居住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实现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平均每户改造金额不超过三千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改造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 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4日至 2025年 3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2: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免费获取 售价:0 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3 月2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 363 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供应商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 363 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民政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联系方式:****** ******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里井东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里井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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