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D1-2#/3#地块配套道路及市政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5-330212-04-01-311528,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343.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53.13万元,建设规模:规划一路长度约 525 米,实施长度约 542 米;规划二路长度约 98 米,实施长度约 100 米;规划三路长度约 98 米,实施长度约 100 米;道路宽度均为 12 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均为 20 公里/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为 BZZ-100。排水设计标准:按雨、污分流实施。雨、污水管道坡度、管径必须满足道路自身以及周边地块的排水需要。路侧绿化合计面积 3013 平方米;人行天桥长度 74.64 米,宽度 3.5 米。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设计基准期为 100 年,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宁波市东部新城内),包括规划一路(湖茵路-盛梅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规划春晖路)、规划三路(规划一路-规划春晖路)、春晖路北侧两块路侧绿化、跨春晖路人行天桥。
2.2招标范围:东部新城 D1-2#/3#地块配套道路及市政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38.5672万元。
2.3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2.5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4.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至2025年7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6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城投大厦6楼(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47-1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吴瑾婷
电话:0574-******
10.监管单位
监 管 ******有限公司
监 管 电话:0574-******
邮箱:******